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
和朋友聚會,話題扯到職場上「委婉式」的溝通,當然意見紛紛,其中不同意有話直說的一方提出:有些人可能因為一句不中聽的話,心生憤恨,氣足十多年,不可不防;這話讓我怵然心驚,勾起不少的塵封的往事:
有些要好的朋友突然變得疏遠,很可能因為自己口舌招尤,言語傷人,常言道:言者無心,聽者有意,即場反唇相稽,尚且能夠給我機會,把意思說清楚,可惜某些人某些事實在太敏感、太深刻,他們說不出口,也沒法忘記,我無心快語造成的傷口和連帶的關係破裂,經久不癒,讓人傷感 …
這篇短短的博文,花了我很長很長的時間,因為我不懂如何面對,如何補救,和如何undo當天的傷害;大恩不言謝,大錯不道歉,因為道歉也不管用,從不敢奢望你原諒,只默默地希望終有一天,你能夠忘記當天我帶來的傷痛。
以前我很愛的電台DJ:何嘉麗,講過的同一番話。
回覆刪除“...作為經常要訪問別人的職業,隨時隨地會開口得罪人;但要我考慮在直率敏捷和深思熟慮中選擇,我還是會選擇前者...”
可以作為參考。
Luke,感謝你的提議。
回覆刪除可能我沒何嘉麗的本領,不懂遊走於兩者之間;自知本性難移,惟有盡量避免言談間觸及一些太私人的話題,怕自己言語像利刃,傷害別人。
但這防衛方法,並不完善,很容易讓人產生「拒人於千里外」的感覺,難以建立「親和力」(上次聽你說過這個名詞後,已經成為了我的口頭禪),唉!
Debbi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