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7日 星期三

婚外情

十月七日

甘乃威事件在報紙上炒得火熱,再加外電的另一則性質相同的新聞,美國名咀Peter Letterman承認與女同事有染,雙雙都對因此傷害婚姻與家人,表示十分後悔和內疚。不用翻閱舊報紙,相信大家都會同意同類新聞實在是無日無之,友儕同事間也是司空慣見,感情事很難控制,相信大家都能明白體會。事實上漫長的婚姻關係,夫婦二人擁有不同的先天條件、在不同的環境、不同的角色下慢慢成長改變,一年、三年、十年、二十年 ……. 後,雙方能否依然保持興趣與步伐一致呢?幸運的話兩夫妻能夠恩愛到老,否則不是湊合地過下半生便是離婚收場 — 離婚可能因為身邊的人慢慢變得討厭可憎,又或者突然出現另一個比身邊人更適合自己的Mr/Ms Right,令你甘願為他放棄前半生辛辛苦苦建立的一切,和他的關係即使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被揭發,相信你不會斷然否認,甚或把心一橫,來一招順水推舟,正式結束已腐朽的婚姻關係,好讓自己有機會重過新生。

令我大惑不解的反而是類似甘乃威和Peter Letterman一類的婚外關係,他們在事件暴光前往往不惜付出一切(精神、時間、誠信、婚姻、家庭、聲譽和事業)來換取一刻的偷歡,當事件張揚後他們卻又後悔萬分,忽然間認為這種婚外情是罪孽,彷佛只會帶來悔疚,為平息事件,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忍著男兒淚在鏡頭前向家人道歉,求公眾原諒,到底這是一種怎樣的愛情(可能更適合稱為迷戀)能夠令這些成功人士如此犯賤?又或者當事人的後悔內疚只是煙幕,待事情丟淡後又可重施故技?又或者其他原因 ……

如果你有經驗(不一定是第一身的經驗!)歡迎在blog內分享,教教我這個對人情世故一知半曉的特殊人種,感謝!

2 則留言:

  1. 常常和朋友談論不同的問題:
    宇宙,人生,飲食,子女等.....我都會發表自己的見解,暢所欲言........但話題一轉到婚姻...我便會沉默起來..特別是他人的婚姻關係,我絕不加comments.

    自己已結婚13年,明白到兩人相處之困難,由起初的絕不讓步,到現在的妥協.過程是很需要體諒和溝通.

    其實體諒和溝通,不但是夫妻之道,對自己週遭的人也應如此.

    有些人對另一半永遠都是隱瞞..隱瞞公司的壓力,隱瞞自己的想法...永遠都掛着笑臉..向妳的摯愛只說..YES YES
    這是我認為這可悲的......

    臨睡前的15分鍾...我都會在黑暗和另一半分享我所想和感覺的事!!

    試試!!!效果不錯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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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匿名人,謝謝你的回應,但很想知道你的另一半會否每晚都actively listen你的所想和感覺?原因是我會建議外子試試(自己比較直率,根本沒有什麼隱藏的說話),如果他同意,我該有怎樣的反應才會領他和你一樣感到效果不錯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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