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

選擇

十一月十九日

杭州之行除了大吃大喝、睡覺睡到自然醒、笑出更多魚尾紋以外,還有機會翻看剛上市新書Steven Levitt 和Stephen Dubner 的Super Freakonomics,和四年前出版的 Freakonomics 一樣,很值得一看;一般人如果懂得用數據核實理論已經很了不起,因為數據較為客觀,不隨個人意願而改變,令人做決定時偏向理性,平衡單憑直覺或感覺產生的偏差;Steven Levitt 更高,他能夠從數據發現理論,是真正高人中的高人。

和大家分享書中的第一個發現:大家都知道醉酒駕車是高危動作,全世界只要有車的地方,便會統計因醉酒駕車而導致的交通意外,及傷亡人數,因此在美國如果你的鄰居(外國居所之間的距離一般都不會太接近,需要駕車往返)在你家飲飽食醉後選擇酒後不駕車,慢慢步行回家,你一定會支持鼓勵他的明智選擇,但這決定真的是對嗎?Steven Levitt 經過詳細數據分析,比較平均每一哩的醉酒駕車和每一哩的醉酒行路的意外率,發現醉酒行路的死亡率比醉酒駕車高八倍,當然醉酒駕車的意外除導致司機死亡外,亦往往會禍及無辜,Steven 把所有關連死亡人數一併計算,發現醉酒行路的死亡率仍然比醉駕高出五倍!

日常生活中,有沒有試過知道A選擇是錯後,便毫不猶豫的選擇B?我試過,但已經決心戒除這壞習慣,A是錯不代表B是對,以上故事清楚指出選擇B比選擇A更錯——錯誤程度是A的五倍,這故事教訓我們,應該把AB分開考慮,個別判別每個選擇的好與壞,才決定應否放棄A?或選擇B?或選擇AB以外的可行方案?.... 希望這有趣的故事能夠提醒我們,放棄或逃避一個壞的選擇不代表另一選擇是對的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