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

都是可憐人

十一月十一日

我在一個通識教育的網站找到「援交」的定義:

援助交際一詞源自日文Enjo-kōsai,最初的意思是指少女以「交際」(即約會)的形式「援助」男性(即協助他們排解寂寞),從而獲得物質上的「援助」,當中並不一定牽涉性行為。然而,援助交際現已演變成「少女提供性交易」的代名詞。因此,援助交際實際上就是「援助性交」——少女以性交的形式援助男性,從中獲取援助。由這種「雙向援助」的模式可見,透過賣淫來交換物質滿足的援交少女,實可歸入妓女或性工作者的範疇。

明白「援交」的本意是「援助交際」,後來才慢慢轉變為「援助性交」;後者是違法的行為,卻偏偏又是最古老的行業,身為女兒身,不明白、不了解的地方太多,不談;我對援助交際反而更感興趣。

到底甚麼人需要援助交際?是不是那些不懂與人交往,沒有朋友的孤獨人?抑或那些雖然朋友眾多,但卻沒一位看得上眼的高傲人士?又或者喜歡在友儕間,感到高高在上的上等人?無論是那一種,看來都是可憐人!人是羣體動物,互相交談交往該是很自然的事,三兩知已把酒言歡又或者一大伙人聚會「吹水」,均是人生一大樂事,可隣地某些人居然必需付出現鈔才能找到適當的人與他們交際,相信不是自身條件太差,便一定是要求很獨特。

想深一層,那些圍在富貴人士身邊的「傍友」或者「馬屁精」,也該是援交一族吧!他們不惜出賣時間、自尊和靈魂,陪伴那些人見人怕/憎的老細,還想盡辨法令老細感到被受歡迎、專重和愛戴,難度甚高,並非人人勝任;試想像對著穿著迷你裙搔手弄姿的六十歲婆婆,你能夠充滿感情地一次又一次地大讚「靚!真的好靚!」嗎?

付鈔的老細也很可憐,明知援交提供者假惺惺,一轉背便罵自己祖宗十八代,也只能滿足於這一時三刻買回來的歡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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