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

儉以養廉

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


一直對「高薪養廉」這說法深表懷疑,認定必是官場中人為求厚祿,無中生有的講法。

今天終於有機會翻查「高薪養廉」的出處,發現這制度不足三百年,起源於清朝盛世雍正元年(1723年),當時朝廷承襲了明朝的俸祿制度,所有命官薪俸偏低,下級官員的年俸不足糊口,被迫鋌而走險,向百姓苛索,形成一種積重難返的貪污風氣,雍正接受了山西巡撫的建議,施行「耗羨歸公」和「養廉銀」的建議:「耗羨」是指銀兩在兌換、熔鑄、保存、運解過程中的損耗,又稱為「火耗」,由於無統一的徵收標準,各地官員隨意濫收,幫補家計,雍正要求地方官員統一上繳的「耗羨」,再由省重新發配給州縣,補充地方政府經費不足和官吏的收入,也就是所謂的「養廉銀」,希望藉合適的薪酬水平,培養和鼓勵官員廉潔的習性,防止貪污。

「養廉銀」旨在滿足官員們的基本生活所需,令他們能夠無後顧之憂地「做好呢份工」,似乎和高薪扯不上關係,更別說「愈高薪、愈廉潔」了!當然,高和低只是相對的概念,高薪養廉的高字,相比的對象確有相榷的空間,新加坡政府為了能夠吸引跨國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到政府當官,付出和那些商營機構再約,甚至更高的薪酬,實在是無可厚非,但這種高薪挖角的競爭和培養廉潔的習性似乎風馬牛不相及,其實薪酬高的人,操守並不一定特別高,何解新加坡政府老是自欺欺人地吹噓「高薪養廉」呢?

再者貪戀錢財的人,只會嫌少,不會嫌多,若政府招攬人材只懂獨沽一味金錢掛帥,很難避免吸引一些貪得無厭,唯利是圖但卻智力和能力都超班的高人,實在禍福難料?

利誘不成,威迫又如何?香港的廉政公署便是箇中的表表者,對於低級的公務員、簡單直接和事務性(transactional) 的貪污確實非常有效,一些複雜、曖昧、長期的利益輸送(例如:退休高官加入地產發展商支取高薪,當高級職員),廉政公署也束手無策。

假若威迫和利誘都無法防止公器私用,那怎樣才能培養廉潔的情操?一千八百年前諸葛亮曾說過:「夫君子之行,靜以養身,儉以養德。」(《誡子書》)儉是一種不浪費的態度,珍惜手中擁有的一切,物盡其用,任何物質(包括金錢)過量只會造成浪費,因此節儉的生活態度確有助培育不貪的性格,銀行戶口無論有多少個零字,每天能吃的不過三餐,睡牀再大也長不過六呎半,人一生能夠享用的物質實在非常有限,貪甚麼?為積聚那些享用不了的物質而付出時間、勞力、精神、尊嚴和操守,值得嗎?不貪戀物質的人,自然不會為金錢而做出違背良心的事。

可惜,現代社會鼓吹消費,相信貪婪才是推動社會前進的動力,儉樸簡約的生活態度自然不合潮流,儉以養廉也悄無聲地變成為高薪養廉。



p.s.  近期總是小病纏身,喉嚨痛、咳嗽、胃脹、胃痛,睡眠質素顯著下降,人也變得悶悶不樂,很難集中精神寫作,見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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