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

相對貧窮

九月二十九日

香港鮮有餓死人的新聞,僭建的寮屋亦幾近絕跡,最最貧窮的居民雖然家無餘糧,生活所需足襟見肘,但生活條件(包括衣食住和行)比較一些貧困地區(例如:緬甸、尼泊爾、孟加拉)的中產階級更高更好,他們居住的房屋最低限度不會隨時倒塌,食物衛生安全,治安良好,還可免費享用優質的醫療和教育服務 ... 為甚麼他們仍然不知滿足,整天叫苦連天,仇富心態愈演愈烈?

還記得我八月三十日的博文(貪婪和自私)提及的「最後通牒」實驗嗎?擁有否決權的乙,只有在分得約三十至四十元的建議下才會接受甲的分配,否則乙情願選擇一拍兩散,也不願意讓甲輕易濫用分配的權力,剝削他應得的部份,這結果顯示一般人願意為公平付出代價,又或者顯示乙的滿意程度不單只著眼於自己所得(絕對得益),而是甲乙雙方的分配比例(相對得益),理解這人性便能明白香港人的貧窮,並非絕對貧窮,而是相對貧窮,社會的怨氣並非只來自風餐露宿的一羣,還有那羣奮力工作,生活水平依然年年下降的打工一族。

量度一個社會貧富懸殊的情況,最常用的是堅尼系數(Gini coefficient),跟據地區每個家庭住戶收入的普查結果,代入一定的公式,便會得出一個0至1之間的數字,0代表絕對平等,而1代表最極端的貧富差距,系數的數值越大,貧富懸殊的情況越嚴重。

聯合國《人類發展報告2007/2008》詳列各國堅尼系數,包括英國(0.36)、德國(0.27)、美國(0.408)、加拿大(0.326)及澳洲(0.352),最平等的國家是瑞典和挪威,從2000年到2008年,一直徘徊於0.25,亞洲各國:越南(0.344)、柬埔寨(0.417)、印尼(0.343),台灣(0.345),南韓(0.313),日本(0.38),系數超過0.4這個警戒線,政府便應作出相應行動,改善財富分配,否則失衡的社會,難免帶來動盪不安。

香港的堅尼系數,2001年已大大超越警戒線,達到0.525,2006年續漸提升至歷史新高的0.533,顯示貧富懸殊的現象不單嚴重,還不斷在惡化,香港人雖然物質充裕,也敵不過相對貧窮帶來的心理創傷,內心的鬱結,外人無法理解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